1. 基础服务

基础服务覆盖如下内容,租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在符合保险规则理赔条件下,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服务项目 额度 服务保障范围 承租方责 保险公司及近多出行责任 备注
车辆损失 车辆实际价值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本身的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 0 100% 按照保险规则,属于保险公司免赔/拒赔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本身的损失在3000元及以上的 30% 70%
第三者责任 100万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承受的损失 0 100%
车上人员责任
(驾驶员+乘客)
1万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驾驶员人身伤亡 0 100%
全车盗抢 车辆实际价值 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而造成的损失 30% 70%
涉水损失 新车原价 保险车辆由于发动机涉水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0 100% 发动机涉水后二次点火属于保险公司免赔/拒赔的部分由客户承担

2. 以下费用不属于上述保险责任承担范围的,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保险理赔范围外的,或因承租方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理赔手续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

2)因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费;

3)其他未列明应由近多出行、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维护文明城市形象,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1.出车前做好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了解熟悉车辆性能、特点,确保车辆制动/转向/电路/轮胎/车容状况完好,警告标志/灭火器具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驾驶证/行驶证齐备。

2.文明驾驶/安全礼让,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不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以上应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严禁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3.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按交通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行驶中保持适当车速,不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行经山区公路,严禁超速行强行超车/空挡滑行/疲劳驾驶。

4.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当机动车时速超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保持在100米以上,尤其要与大型客/货车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以防前车紧急制动时发生追尾碰撞。

5.恶劣天气谨慎驾驶。遇雾/雨/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式廓等/前后位灯和危险警报闪光灯,并保持适当车速行驶。

6.切莫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当您饮酒后要驾驶时,谨记您的家人正在时刻盼您平安归来,您的平安就是家庭的幸福。

7.当您驾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请您及时拨打122报警。

8.为了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您租用的车辆请由租赁合同中指定的驾驶人驾驶,不要转借他人使用,不要擅自改装车辆或者安装其他附属设施,不得利用该车辆非法从事运营活动。

9.在租用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请您及时接受处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事故处理

1.当您租用我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致电近多出行门店服务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咨询。

2.我们会在您致电近多出行门店服务人员后给您提供事故处理的引导与记录您描述事故经过等其他信息。

3.当您发生交通事故时,请您立即停车,注意人身安全,为了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的损失,请您按照以下指引处理事故:

1)单方交通事故:指不涉及第三方财产损失仅有您租用车辆受损的事故。

A. 当您驾车时发生与物体接触的交通事故,需要保留好事故发生时的第一现场。
B. 您需联系我公司门店服务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咨询。
C. 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保险事故报案(电话号码在您租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交强险标贴背面处)。
D. 需要您对第一现场的情况进行拍照留存,为了避免在定损时产生免赔或拒赔的情况,请按照以下指导拍摄:

① 拍摄车辆事故现场的全景照片(车辆现场的位置、接触物体的痕迹、事故损失全貌)。
② 拍摄物证及损失特写照片(照片能够充分反应您租用车辆的车牌号码、受损部位、受损程度等)。
③ 通过保险公司客服询问您的车辆损伤情况是否需要现场查勘或通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到达现场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④ 事故处理完毕后,您须拨打我公司专业的事故处理人员电话指导您如何到定损中心进行事故登记拍照直至正常定损维修。

2)双方交通事故:指涉及第三方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第三方车辆损失、物损等)。

A.当您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时,需要立即停车,记录相关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索要对方的电话号码。
B. 检查对方驾驶执照,如对方不提供驾照或驾照出现过期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进行交通事故报警。
C. 如果双方对事故情形或能够明确双方责任划分且达成一致,请按照以下指导进行事故处理:

① 拍摄第一现场照片: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第一现场照片(车辆现场的位置、接触物体的痕迹、事故损失全貌)。
② 拍摄物证及损失特写照片(照片能够充分反应您租用车辆的车牌号码、受损部位、受损程度等)。
③ 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在您填写时,协议书中的项目要填写完整,事故发生的时间要精确到分钟,事故地点具体到事故发生时所在区域及道路具体名称,各方驾驶执照、驾驶人地址、身份证号或驾驶执照编号、电话等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对于保险公司的事故报案号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后会获得。

D. 如果双方对事故情形或责任划分不能明确的,应立即通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事故报警,等待警察到现场为您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同时,您需要在事故车辆后部50至100米范围内摆放车辆随带的三角警示牌,车辆双闪警示灯请您开启,以便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能够安全避让。 待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后,联系我司门店服务人员继续为您指导安排车辆的定损维修事宜。

3)当您租用车辆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

A. 请您务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急救部门的电话。同时须立即通知近多出行门店服务人员。
B. 请您根据事故处理专员的建议,携带车辆行驶本和您的驾驶本原件,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事故登记拍照或定损,定损时需要事故车辆同时到场以便保险公司勘察定损。
C. 请按照我司门店服务人员的指导收集事故相关材料,并将材料交至近多出行门店或指定的维修人员。

4)当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遇到对方车辆肇事逃逸、车辆无车牌号码、对方驾驶员无驾驶证或酒后驾驶车辆的情况,请您记录相关信息(车牌号码、车辆品牌车型、车辆颜色、肇事地点),立即通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向交警求助后第一时间联系我司门店服务人员,第一时间为您进行事故指导。

5)当您发生与物体碰撞的情况,或您租用车辆在停放期间受损并且找不到相关的肇事者,请您将车辆损坏部位及碰撞物体进行拍照,拍照方式按照单方事故拍摄规则进行照片留存后联系我司门店服务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咨询。

4. 事故车辆损失的垫付:

1)在您驾驶租用车辆时,事故定损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您需要垫付我公司车辆的维修费用和相应的维修押金。

2)如有第三方损失的情况,事故处理时的费用需由您先行垫付,在您发生的事故责任为全责或主责时,如第三方同意在我公司指定维修单位进行事故定损、维修的,第三方损失费用无需您进行垫付。

3)为了避免保险公司对您驾驶时造成的事故产生拒赔或视承租人放弃理赔,请您务必在我司门店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在出险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我们(特大人伤事故,或费用超1万元,可相应延缓30日);

4)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我们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您垫付的部分返还给您(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最终返还给您的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

5.重要提示:发生事故后,请勿擅自维修您租用的车辆,否则您将承担我公司相应的损失赔偿,如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也须由承租人承担。

救援及备用车

1.由于车辆本身故障引起的救援,费用由近多出行承担。

1)我们将委托救援商为您提供现场紧急修理服务;

2)如车辆故障无法现场修复,请将车辆交与指定救援商:

A. 若故障地点在近多出行门店覆盖城市范围内,我们将为您准备备用车。 备用车为同级别或就近高级别车辆时,按原车型车辆租赁费计费; 备用车为就近低级别车时,按低级别车辆租赁费计费。
B. 若故障地点在近多出行门店覆盖城市范围外,我们将委托救援商向您提供救援,同时将在租赁门店为您准备备用车。 备用车为同级别或就近高级别车辆时,按原车型车辆租赁费计费; 备用车为就近低级别车时,按低级别车辆租赁费计费。

2. 对于非车辆本身故障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的(包含且不限于人为操作失误、保险事故等),相关费用如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将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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